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统计局、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逐步改革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12月10日,巴南区商委和统计局联合展开全区限额以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商贸统计工作会,决定从2008年1月起,全区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工作由区商委负责统计管理。
为了切实搞好全区商贸统计工作,区商委副主任刘国明在会上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商贸统计管理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明确商贸统计管理工作任务,三是要认真做好商贸统计管理工作,做到“四要”:人员要落实。各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落实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统计人员来具体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台帐要建立。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各商贸企业要建立统计台帐,认真做好统计报表资料的管理工作。报送要及时。数据要准确。各商贸企业要按照报表制度的要求,认认真真做好商贸统计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