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商委采取四条措施 确保大型商贸活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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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5 09:14 文章来源:巴南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7年11月10日8时20分,家乐福沙坪坝店在自行组织的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中,发生挤压踩踏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为深刻吸取此次踩踏事故教训,严防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商委采取四条措施,做好大型群众性商贸活动安全。
一是举办各类庆典、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商贸活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活动举办前承办者必须制定大型群众性商贸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事前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不得组织实施大型群众性商贸活动。
二是举办大型群众性促销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促销管理规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特别是不准开展粮、油、盐、肉、蛋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共安全。
三是组织开展经营场所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卖场的消防设施、人行通道、商品陈列布局等是否符合消防、经营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增强企业和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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